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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规则

时间:2023-07-25 来源: 作者: 阅读: 1425次 视力保护色: 字体:【】 【

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子存包柜的管理,确保图书馆公共财产和读者个人财物的安全,使广大读者公平、合理、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,特制定本管理规则:
    1、图书馆电子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,仅用于读者存放个人不适宜带入阅览室和书库内的物品。
    2、为确保个人物品安全,请勿将个人证件、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存放在包柜中。如违反规定,发生被盗事件,本馆概不负责。
    3、读者离馆时务必取走存包柜内的个人物品,以便于其他读者使用。为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,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清理。清理时如发现存包柜占用,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,图书馆无保管义务。因此如有物品遗失,责任自负。

4、读者存储物品前,务必按照存包柜操作步骤存储物品。读者务必妥善保管条形码和密码,仅凭条形码和密码到对应的柜号前开箱。因丢失条形码、泄露密码造成物品丢失的,本馆概不负责。

5、读者存储物品时请记清自己的存包位置,若当日条形码丢失、过期或损坏的,须写一份情况说明(申请开箱原因,所存物品数量、名称和特征,并保证取走的物品为本人所有),并携带有效证件到二楼前台,申请开箱。

6、图书馆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及其它违禁、危险物品,读者存放物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,否则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    7、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,因敲击、刻画、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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